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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制度

<家屬移民 (Family Based Immigration)


  • 不受配額限制移民
  • 美國公民的家屬:
    1. 美國公民的配偶和未成年的單身子女(未滿21歲)。
    2.  21歲以上美國公民的父母。
  • 受配額限制移民:需等候排期(每年名額 226,000)
  • 第一優先(FB1):配額 23,400

 美國公民的未婚成年子女和他們的未成年子女 (未滿21歲)。

  • 第二優先(FB2):配額 :114,200 + unused in FB1

 (2A)(77%):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未婚子女 (21歲以下)。

 (2B)(23%):永久居民的未婚成年子女 (21歲以上)。

  • 第三優先(FB3):配額 :23,400 + unused in FB1,FB2

 美國公民的成年已婚子女,和他們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。

  • 第四優先(FB4):配額 :65,000 + unused in FB1,FB2,FB3

 美國公民的兄弟姊妹和他們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。

 

 


<職業移民(Employment Based Immigration)

<每年名額 140,000


  • 優先工作者(EB-1)
  • Priority Workers (名額 28.6%)
  • EB-1-A:科學、文藝、教育、商業和體育各界的卓越人才(Extraordinary Ability Aliens)
  1. 說明:無需受雇於公司,無需勞工卡。
  2. 條件:
  3. 申請人曾獲得一次(或以上)國際知名重大獎項(one time achievement),例如: 普立茲獎(Pulitzer)、奧斯卡獎(Oscar)、奧運獎牌(Olympic Medal)等
    若不曾獲得以上獎項,以下十項標準中只要滿足任意三項,並提出相關證明,也具備申請資格:曾獲得國家級獲國際級獎項,以證明在該領域有傑出表現
    為專業性組織、協會的會員 (需有特殊成就才能加入的組織)
    在專業領域獲得的成就曾被刊物或媒體報導
    在其專業領域中曾受邀擔任評審的工作
    在其專業領域中有原創性的重大貢獻
    曾發表學術性文章於其專業領域中的刊物或重要媒體上
    作品、成就曾在藝術性展覽或其他展示活動中展出
    在專業組織中擔任領導性或重要的職務
    在其專業領域中,有高於其他人的薪資報酬
    在表演、藝術上獲得商業性的成功,例如:票房紀錄、銷售紀錄等
  • EB-1-B:傑出的教授和研究員 ( Outstanding Professors and Researchers)
    1. 說明:需由受雇之美國公司提出申請,無需勞工卡,需有三年經驗。
    2. 條件:
    3.  申請人需提出至少二項下列証明:
    4.  曾經獲得國際認可的獎項。
    5.  為國際學術機構之會員,此學術機構認定會員標準為會員需有卓越成就。
    6.  曾有他人發表之文章介紹其人之工作。
    7.  為某些學術機構之評審會員或主要幹部。
    8.  為某些重要科學研究之主要作者。
    9.  曾發表文章、論文、作品、書籍。
  • EB-1-C:跨國公司行政人員和經理
    1.  在申請時三年內需有至少一年以上重要經理人資歷,無需勞工卡。
    2.  美國海外須有母公司,在美國運作子公司須有一年以上營運紀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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