職業移民又稱為應聘移民:
- 第一優先每年配額4萬名
1.具特殊能力者:在科學、商業、教育、運動,享有特別聲譽,並獲有證書,希望在移民美國後,繼續朝此方向努力發展以貢獻美國者。
2.傑出的教授及研究人員:在特殊學術領域獲國際認可的人才,並在該領域有三年以上的教學及研究經驗。
3.多國企業的管理經理級人員:即以L 類簽證赴美之經理以上管理人員。
- 第二優先每年配額4萬名
具高學歷或特殊能力的專業人士。
碩士以上學位,在科學、藝術等方面有特別能力。對美國國家經濟、文化、教育具有實質貢獻者。 - 第三優先每年配額4萬名
技術勞工、專業人員,專業人員至少擁有學士以上學位,並且從事專業領域。所謂技術勞工則需具備兩年以上的專業訓練或經驗,且該類專業技術人員在美國當地是短缺的。 - 第四優先每年配額 1 萬人
特殊移民,如從事宗教工作人士。 - 第五優先每年配額 1 萬人
即投資創業移民。
申請資格
- 年滿21歲
- 投資資產至少50萬美金
- 無需學歷、經歷或企業背景
- 已投資或正積極投資在一有限合股事業(投資移民計劃);直接或間接造成10個就業機會,為期兩年或以上
- 英文:無限制
- 主申請者(不論夫或婦)、配偶及21歲以下之未婚子女均可取得綠卡
| 應 聘 移 民 增 為 14 萬 人 | ||
| 第一優先 E1 | 四萬名額 | E1-1: 特殊優異能力人才 E1-2: 教師、講師 E1-3: 跨國公司經理 |
| 第二優先 E2 | 四萬名額 | 高學位專業人才及特殊才能者 |
| 第三優先 E3 | 四萬名額 | 技術及非技術勞工(技術至少三萬名,非技術一萬名) |
| 第四優先 E4 | 1萬名額 | 特殊移民(宗教工作人員至多五千人) |
| 第五優先 E5 | 1萬名額 | C-5: 低失業率地區 T-5: 高失業率地區 |
| EW(E3)配額 | 非技術勞工(廚師、褓姆)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