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外學生醫療保險
日本有相當好的留學生醫療保險;只要加入國民健康保險,醫療費只要負擔30%即可。除此之外,許多學校為留學生設有學生保險制度。
國民健康保險制度介紹
根據日本政府規定,每一個日本國民和在日本居住3個月以上的外國人,都要加入國民健康保險,交一定數額的保險費,領取國民健康保險證。持有國民健康保險證者因生病或受傷而接受治療時,交30%醫療費即可,剩下的70%由醫院和居民所在的地方政府結算。但特殊情況如:單人病房的「差額床費」、假牙治療、高額的特殊治療藥品、分娩、人工墮胎等等,必須全額由自己負擔。
日本入國管理局公布新規,規定從2010年4月1日起,”國民健康保險證”的提交將被作為在留資格變更及更新的必要條件,即被賦予義務化。因此,加入國民健康保險是很重要的。
學生簽證
有興趣赴日留學的申請人,須在當地認可的教育機構留學,便可取得留學的在留資格,申請留學簽證的居留期,是按所報讀的課程年期而定,由3個月至4年零3個月不等,只要仍持有學籍,便可延長簽證。
申請人如想取得留學資格,須修讀其中一類的教育機構:大學、大學院(研究生院)、短期大學、專修學校的專業課程、預備教育機構、高等專門學校、高等學校(高中)、專修學校的高等課程或一般課程、在設備及編制上與各類學校相當的教育機構。